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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股份获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额度上限5亿元人民币

发布日期:2026-04-30 18:01    点击次数:79

本报讯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114,以下简称"东睦股份")于2026年4月20日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将在2026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金额余额上限为等值5.00亿元人民币,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业务概况

东睦股份表示,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或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汇资金的收付、融资等业务,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产生潜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利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涉及的外币币种主要包括美元、欧元等。

该业务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已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事宜。

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强调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但公告仍披露了可能存在的三类风险:

主要风险分析

汇率波动风险:汇率变化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可能因内控制度不完善而产生风险

履约风险:合作金融机构可能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导致合约到期无法履约

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采取多项控制措施:

严格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

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

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确保制度有效执行

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降低法律风险

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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